除了前述的服務收費及硬體加值模式外,自由軟體商業應用模式中最足以開創新局當屬「雙重授權模式 (Dual Licensing Mode)」。所謂的雙重授權模式意指,軟體程式在散布時兼採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及傳統的商業授權條款併行釋出,使用者可視需求選擇無償釋出的自由軟體授權版本,或是付費使用商業授權版本。因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係屬非專屬授權,與類似權利賣斷的專屬授權(註二)模式不同,是以權利人可以同時對不同授權人約定不同的授權條款而並行不悖,而雙重授權模式在自由軟體商業模式發展中最引人注目的特點,在於其一方面採用了 GPL-2.0 此種具感染性且約制權利義務關係詳密的授權條款,但另一方面卻透過商業授權模式讓商業付費使用者不受 GPL-2.0 所拘束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