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週自由軟體鑄造場舉辦法律研討會,我在當天最後一場的演講講題為「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相容與不相容」,其中談到 MPL 與 GPL 相容在一個程式當中的特殊現象,因為對於所閱讀的資料有誤解,當時說明並不正確,這篇文章就是針對當天該部分的更正說明(註一)。
MPL 的多重授權是指,程式的最初開發者可以特定程式中的部分程式碼,對於這些特定程式碼被授權人有權利選擇 MPL 以外的條款授權,這些 MPL 以外的條款也是由最初開發者從一開始就特定好的。例如採用 MPL 授權的 Mozilla 就採用三重授權,針對特定程式碼被授權人可以自由選擇以 GPL、LGPL 或 MPL 授權(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