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ed at Monday, 27 September 2010 18:34 Last Updated on Monday, 21 May 2012 11:05
Written by 林珈宏
第 155 期的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中,「BusyBox 與 GPL 授權再次贏得侵權訴訟」一文報導,Westinghouse Digital Technologies(以下簡稱 Westinghouse)因使用 BusyBox 未依 GPL 規定釋出源碼,不僅被判賠 9 萬美元的侵權賠償金及原告的訴訟行政成本 4 萬 7,685 美元,其侵權產品,就是內含 BusyBox 元件的 HDTV,還被沒收並移轉給原告 Software Freedom Conservancy (SFC) 作為慈善捐贈之用。
為何違反 GPL 的規定會導致這麼嚴重的損失?企業利用自由軟體的法律風險要如何衡量?這篇文章將進一步解析本案的損害賠償方式及理由,使企業能在決策過程中更了解其中的風險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