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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 MPL-2.0 與 MPL-1.1 簡要差異比較

歷經近二年的公開討論,過程中收納了包含 MPL 使用者、律師及開放源碼社群的意見,Mozilla Public License 2.0(簡稱 MPL-2.0,註一)於 2012 年 1 月正式推出了!MPL-2.0 較之先前的 MPL-1.1,有以下幾點主要差異:(1) MPL-2.0 更為精簡,讓使用者更易於閱讀及遵守,(2) MPL-2.0 加強了授權條款的相容性,一方面將專利保護條款修改成和其他開放源碼授權條款的規定更為一致,另一方面也設計若干新的機制,讓 MPL-2.0 不但能夠與 Apache license 在同一個軟體專案下合諧運作而不產生衝突,透過「備位條款」的新機制,也能夠在需要的時候與 GPL、LGPL、AGPL 相容,使程式碼更易於再次被利用及散布(註二)。本文以下將針對此次改版的 MPL-2.0 與之前 1.1 版的主要差異點作要點分析。

 

差異要點分析

一、定義條款

  1. 將「適用程式」(Covered Code) 修改為「適用軟體」(Covered Software):1.1 版適用程式的定義只包含原授權碼 (Original Code)、其「修改部分 」(Modifications) 或前述兩者的結合;2.0 版則是將原始碼的執行格式 (Executable Form) 也納入適用軟體的定義中,使得適用軟體的範圍,明確包含原貢獻者貢獻的原始碼、其執行格式及原始碼的修改部分。
  2. 新增「備位條款 (Secondary License)」的定義:備位條款係指 GNU GPL-2.0、LGPL-2.1、AGPL-3.0(以下概稱 GNU 授權條款)或前述條款的任何後續版本。備位條款這個名詞的新增,是為了減輕 MPL-1.1 的多重授權機制所導致的授權狀態複雜化(註三),關於此部份,將在說明散布集合著作的義務規定與附錄內容時,一併說明之。
  3. 修訂「修改部分」的定義:1.1 版的修改部分是指,任何對原授權碼 (Original Code) 或舊有修改部分實質或結構性的增刪;2.0 版則修訂為,修改部分指以原始碼格式呈現的檔案,其來自對適用軟體的增刪、修改,或者是以原始碼格式呈現的新檔案,其內含適用軟體。

 

二、簡化授權內容 (License Grants) 及新增授權限制

  1. MPL-1.1 第二條「授權」分為原始開發者授權 (the Initial Developer Grant) 及貢獻者授權 (Contributor Grant) 來分別規範,2.0 版將這兩部份合併,統以每位貢獻者授權 (each Contributor grants) 為主體展開規範內容,授權的範圍則大致維持不變,同樣是全球、免權利金、非專屬的授權:
    1. 專利權、商標權以外的智慧財產權授權:允許被授權人不論改作與否,或作為集合著作 (Larger Work) 的一部,得以使用、重製、播放、展示、修改、散布等方式利用授權軟體 (Contribution)。
    2. 專利權授權:被授權人得製造、使用、販賣、為販賣邀約、代工、進口及以其他方式轉讓授權軟體(註四)。
  2. 在授權限制部份,MPL-2.0 新增商標權保留規定,明示除該授權條款所要求的授權聲明之必要外,貢獻者保留任何關於商標、服務標章、商品名稱的授權。除此之外,配合備位條款的運用,2.0 版亦新增一項授權限制,即若被授權人選擇依 MPL 後續更新版本或備位條款來散布適用軟體,貢獻者不會配合該等授權條款的規定,而再額外授與被授權人其他授權。另外,在關於合理使用的部份,2.0 版也明確地申明「本授權條款無意限制被授權人依可適用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原則所被賦予的任何權利」。


三、義務規定

  1. 散布適用軟體原始碼:MPL-1.1 規定當被授權人散布適用軟體原始碼時,必須附上 MPL-1.1 授權條款副本,而隨著網際網路傳輸技術的進步,2.0 版放寬要求,規定被授權人告知程式接受者 (recipient) 適用軟體原始碼係受 MPL-2.0 所規範,及如何取得 MPL-2.0 授權條款內文即可,而不硬性要求必須同時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2. 散布適用軟體可執行格式 (Executable Form)
    1. 2.0 版要求當被授權人散布適用軟體可執行格式時,必須使該部份適用軟體的原始碼也可供取得,且必須即時、以合理方式告知程式可執行格式的接受者如何取得該部份適用軟體原始碼的副本。
    2. 被授權人可依 MPL-2.0 來散布適用軟體可執行格式,或以其他授權條款對該適用軟體可執行格式再為授權,只要此授權條款不會限制或影響程式接受者依 MPL-2.0 對適用軟體原始碼可行使的權利即可。1.1 版中也有類似的規定,不過由於文字並不明確,因此 2.0 版新增明確規定,以降低條款解讀的困擾。
  3. 散布集合著作:2.0 版新增一段,當集合著作是由適用軟體與受備位條款規範的其他著作結合而成,且該適用軟體可與備位條款相容時,被授權人需使該適用軟體除 MPL-2.0 外,亦可依循備位條款來散布;換句話說,該被授權人的後手,可選擇依 MPL-2.0、或是該備位條款來散布該適用軟體。
  4. 授權聲明:1.1 版要求必須在每份原始碼檔案中複製附錄 A 的範本授權聲明;2.0 版則改為規定被授權人不得移除或修改包含於適用軟體原始碼格式中的授權聲明的實質內容,但若授權聲明內容有顯知的錯誤則不在此限。

 

四、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1 版準據法是依據美國加州法,管轄法院則為北加州地方法院;2.0 版考量到 MPL 的國際適用性,規定改為必須向被告營業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且以該地的法律為訴訟進行時的準據法。

 

五、授權條款版本

1.1 版規定網景 (Netscape) 公司得發佈 MPL 更新版本,2.0 版則修改為,Mozilla Foundation 係 MPL 授權條款的維護者,也是唯一有權利修改或發佈後續 MPL 更新版本者。

 

六、附錄 (Exhibit)

2.0 版的附錄不若 1.1 版提供詳細授權聲明的標示範本文字,而是簡要寫明適用軟體的原始碼係依循 MPL-2.0 釋出,且當以特定檔案放置授權聲明不可行,或授權人不想這麼做時,可將授權聲明放在如「授權 (License)」檔案中,供接受程式者依此路徑自行瀏覽。此外,由於 1.1 與更早的 MPL 版本也規定使用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將授權條款升級到後續新版,若是使用者選擇不升級,那麼軟體將保持在採用 MPL-1.1 或更早版本的狀態下。由於舊版的MPL授權內容並沒有備位條款的規定,所以配合 2.0 版備位條款的規定,當被授權人選擇與GNU 授權條款不相容的 MPL-1.1 或更早的版本,來散布適用軟體原始碼時,另需附上附錄 B 的「與備位條款不相容的聲明 (Incompatible With Secondary License)」,以讓人了解該元件是以舊版 MPL 授權條款來進行散布,而並不適用新版 MPL 備位轉換為 GNU 授權條款的機制。

 

結語

MPL-1.1 自 1998 年推出至今,已被使用十來年,而近年軟體應用的方式日新月異,在實務上難免產生若干的問題。此次 2.0 改版的要點如本文以上所述,可以觀察出來,改版的核心是在處理 MPL-1.1 與 GNU 授權條款在本質上不相容的問題。由於 GNU 授權條款被大量的開放源碼軟體專案所使用,但是 MPL-1.1 卻與 GNU 授權條款不相容,雖然 MPL-1.1 有多重授權的規定,但是卻會產生軟體授權狀態複雜化的問題,長遠觀之,並無法順暢 MPL-1.1 軟體的多元發展與應用,所以這次的改版,透過備位條款、集合著作以及附錄 B 的「與備位條款不相容的聲明」構成一套新的機制,可望減輕 MPL-1.1 的多重授權所導致的授權狀態複雜化現象。在此同時,MPL 的重要特質仍然被保留下來,即其不若 GNU 授權條款有那麼強烈的授權拘束性,但亦不像 Apache 授權條款允許衍生著作毌須得依相同的條款內容釋出,而是落在前述兩種授權條款中間,只有當個別檔案內含了 MPL 授權程式碼時,才需依 MPL 釋出,此點授權拘束性方面的最大區隔特色,並未因此次改版而有所變動。簡化授權文字的 2.0 版,能否真能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前提下,順暢 MPL-2.0 軟體的多元發展與應用,就待各界使用者來給予後續評斷了!

 

 


註一:MPL-2.0 原文請見:https://www.opensource.org/licenses/mpl-2.0(最後瀏覽日期:04/20/2012)

 

註二:https://www.mozilla.org/MPL/2.0/Revision-FAQ.html#what-has-changed(最後瀏覽日:04/20/2012)

註三:MPL-1.1 第 13 條:"Initial Developer may designate portions of the Covered Code as "Multiple-Licensed". "Multiple-Licensed" means that the Initial Developer permits you to utilize portions of the Covered Code under Your choice of the MPL or the alternative licenses, if any, specified by the Initial Developer in the file described in Exhibit A. ."

註四:本段英文原文艱澀難懂,本文在說明時為了讓讀者容易了解,因此採用簡化的說明文字。原文在 MPL-2.0 的第 2.1 條第 b 項,內容如下:"Each Contributor hereby grants You a world-wide, royalty-free, non-exclusive license ... under Patent Claims of such Contributor to make, use, sell, offer for sale, have made, import, and otherwise transfer either its Contributions or its Contributor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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