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valds 反對在 GPL 第三版中加入數位版權管理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條款。他認為軟體與非軟體內容要區分清楚,要處理數位內容的 DRM 問題,要從內容授權著手,而不是在 GPL 這種軟體授權中加入 DRM 條款。Torvalds 指出 Creative Commons 的 相同方式分享 (Share Alike) 授權是可以對抗 DRM 的工具,只要有足夠的高品質數位內容以這種授權釋出,DRM 最終會被自然淘汰。
Pierre Ossman 在 Linux 核心論壇上認為 DRM 會箝制 GPL 允許大眾修改軟體原始碼的能力,對此 Torvalds 也有不同看法。他認為 DRM 儘管讓無法在其它硬體上安裝或執行修改過的內容,但使用者的確可以取得原始碼並加以修改,真正的問題在於硬體上。封閉硬體的問題要交由硬體授權解決,使用 者可以不買這些封閉硬體表達意見。
此外 Torvalds 也提到,數位簽章與加密不只用在討厭的 DRM 上,更重要的是它們也用在安全機制上。散佈簽章過的核心模組可以避免 核心部份載入或核心遭竄改的安全問題。
當其它人反問讓開放源碼變成封閉硬體的附屬物,失去開放源碼的開放性就是較佳的方案,Torvalds 提出了他的說法。他認為,使用者 還是可以修改軟體部份,然後在其它硬體上執行。他表示:我們撰寫軟體,而這是他唯一關心的問題,也是我們唯一有權利控制的部份。
對於 Torvalds 而言,他認為作為軟體開發者,沒有權利強加規則在硬體製造商身上。軟體開發者也不是強逼別人信奉自身信仰的十字軍,能做的就是讓其它人了解合作跟開放會做得更好罷了。他說,這是他選擇 GPL 的原因,也是他的立場,他撰寫軟體,所以授權軟體。
不過很顯然 Stallman 並不了解 Torvalds 的觀點。他表示,GPL 第三版沒有提到原始碼簽章,GPL 第三版跟簽章有關的部份是在二進位碼簽章上。GPL 第三版要求 TiVo 這類設備的製造商必須將用以簽章二進位碼的金鑰給使用者,以便用戶自行簽章修改過的內容。
雖然 Torvalds 堅持 Linux 仍然只會採用 GPL 第二版,其它開發者卻非持相同意見,而其中甚至有 Alan Cox 這樣的重量級 Linux 開發者。其中也有 Theodore Ts'o 這類希望擱置 GPL議題的開發者。儘管如此,Torvalds 續用 GPL 第二版的立場仍舊堅定,由於 GPL 第三版仍在草擬階段,相信這場 Linux 是不是要改用 GPL 第三版的爭議,短期內依然不會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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