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巡迴 (Federal Circuit) 法院上訴法庭做出此一判決,對於開放源碼軟體授權具有重大影響。開放源碼支持者聲稱,如此將可對不遵守開放源碼授權條件的用戶,提出著作權侵害的主張。
在該項判決下,一旦下載開放源碼軟體的用戶不遵守授權條款,其授權將失效,而軟體作者可以對其提出著作權侵害訴訟。這是在美國法院中,第一次針對開放源碼授權有效性的實際測試。
該判決背景是由 Robert Jacobsen 所撰寫的程式碼。Jacobsen 主導的團隊 JMRI (Java Model Railway Interface) 為模型火車愛好者撰寫開放源碼軟體。Jacobsen 針對商業軟體開發者 Matthew Kater 提出著作權侵害訴訟,宣稱對方下載 JMRI 軟體加以修改並散佈,但並未遵守該軟體採用的 Artistic License。Artistic License 要求使用該自由軟體的使用者,必須註明軟體出處,提供原始程式碼並指出程式碼修改之處。
北加州 (Northern California) 地方法院稍早曾判決不遵守 Artistic License 僅為違反合約,而非著作權侵害。該法院拒絕 Jacobsen 的先期禁制令 (preliminary injunction) 申請,並認為此案不適用著作權侵害,Jacobsen 應追溯違反合約主張。日前上訴法院推翻了該地方法院的判決,認為 Artistic License 針對授權軟體,提出了有效的使用條件。在這些條件範圍之外的行為,將構成著作權侵害,軟體作者可提出禁制令對該損害行為做出補救。
Jacobsen 的律師 Victoria Hall 表示,聯邦著作權法下的可能賠償要遠大於合約法。她因此稱這是個好得難以置信的判決。她認為,此一判決顯示開放源碼團體可以在著作權法下保護其程式碼,這是個其他開放源碼團體可以運用的判決。
JMRI 的網站上宣稱該判決是該團體與開放源碼運動的勝利鐘聲,並表示當 Kater 修改自 JMRI 下載的檔案並散佈出去時,已經違反了著作權法,並得為此負責。雖然該判決僅針對 並非最常使用的開放源碼授權 Artistic License,社群其他成員也認為此判決意義重大。
該判決將可保障開放源碼運動的精神,軟體作者可以控制使用者修改與散佈電腦軟體與檔案的權利,讓下載開放源碼軟體的人,必須將所作的修改公開,以便讓軟體原創者與其他用戶了解該軟體的應用範圍,以及做為軟體未來改版時的參考。
除此之外,此一判決也牽涉到提供授權以保護網路上著作權內容的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運動。創用 CC 運動的授權方式允許在網路上發表資訊的人,將著作權條款由保留所有權利 (all rights reserved),改為保留部分權利 (some rights reserved)。該組織宣稱此一判決意味著,著作權擁有者可以在不須犧牲尋求法律賠償權利的前提下,釋出部份權利。
對此,創用 CC 創辦人 Lawrence Lessig 表示,所有自由軟體、開放源碼與創用 CC 授權的理論獲得了法庭的支持。當你違反授權條件,授權就失效,你便成了侵害著作權的人。這是 GPL 與所有創用 CC 授權的原理。更準確地說,不管這些授權是不是合約,它們都是著作權授權,一旦你不遵守其條款,這些授權就會失效。 Lessig 認為,由擁有重要地位的此一美國法院所提出的判決,提供了重要的明確性與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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