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國國家安全局 (NSA) 前雇員愛德華·史諾登 (Edward Snowden) 揭密後,大家提高了對網絡安全的警覺。不過當閱讀有關文章時,不時會遇見一些艱深難明的技術詞語和概念,在什麼地方可以找到入門書藉?另一方面,一些關心自由軟體運動的媒體如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等,遇到如史諾登或史瓦茲 (Aaron Swartz) 等有關網絡自由新聞都會轉載。自由軟體跟網絡自由是否只因為兩者都有「自由」二字就拉上關係?今次介紹的 Consent of the Networked:The Worldwide Struggle for Internet Freedom,可以充份回應以上的問題。
作者麥康瑞 (Rebecca MacKinnon) 女士生於一個做中國研究的家庭,小學時跟隨父母來華學習中文。六四事件後回到北京當上 CNN 駐中國記者,繼而升任 CNN 中國北京及後日本東京分局的主任。之後到哈佛大學當上研究員,並與 Ethan Zuckerman 一起創立了全球之聲網上公民媒體 (Global Voices)。2007 年初至 2009 年初於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任教,期間推動了 2007 台灣維基媒體國際會議、建立香港共享創意及參與多屆的中文網誌年會等草根運動。當時在台灣社群活躍的朋友都會碰過她。
在 2008 年麥康瑞開始為本書專心寫作,歷時五年。本書寫成前剛發生了阿拉伯之春,在北非和中東的多個國家引發的一次革命浪潮。網絡在好幾個國家的革命中也擔當了散播消息和動員等重要的角色,西方社會對網際網絡可以推動民主,前所未有地樂觀。不過最早變天的突尼西亞,反對派上台後仍然維持好一些網絡監控以自保。其實網絡的本質是什麼?網絡抗爭是如何發生的?
麥康瑞指出網絡是建立在共有資源之上,無論是最低層的 TCP/IP 通訊協議、中間中網頁標準語言 HTML、或架設網誌的軟體 WordPress、及至頂端以創用 CC 分享的資訊,皆是共有資源。用家不只可以免費得到授權使用,更可以衍生出更多的可能性,就是連各國政府和公司也使用和參與開發共有資源。不過當這些機構反過來濫用他們的權力,網民就可以利用這些共有資源來推動網絡抗爭。
建立了共有資源的理論基礎後,麥康瑞以實例解釋網絡維權。由他最熟悉的中國開始,提及在鄧玉嬌、艾未未和劉曉波等事件中,網民如何發揮力量。筆者雖然對這些事也早有聽聞,不過一次過重溫這麼多違反人權的事件,不禁心中一酸,怎麼可以有個國家如此對待自己的人民!本書的初稿寫完後,有意見指內容不應只談中國,於是就加入了阿拉伯之春在北非和中東的國家,以及俄羅斯等地方的內容。
不過作者並沒有停在這兒,沒有掉進「西方-民主-開放」跟「東方-極權-封閉」二元對立的簡單思維。書中之後兩個部分記載在民主的西方國家和跨國公司中,侵犯網絡自由的事件。談在美國時,直接指出在 911 事件後訂立的愛國者法 (Patriot Act),令政府有權不需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即可檢查網絡內的通訊內容,預視了史諾登揭密事件。民主的西方國家也會因為各種的原因進行網路審查,英國更曾因為兒童色情的緣故封鎖了整個維基百科網站等。
本書也包含了不少技術內容,例如在網路控制方面有防火長城 (GFW)、深度封包檢測 (DPI)、在網絡以分散式阻斷服務 (DDoS) 等方法攻擊或入侵維權人士的網站或電腦。除了控制,就算在極權國家中,也會展示出開明的一面。威權審議 (Authoritarian Deliberation) 就是在政府監控的範圍下有網絡自由,而書中也介紹了政府如何用各種方法,去製造和引導支持政府的言論。在反抗控制方面,書中由最常用的匿名軟體洋蔥路由 (Tor) 至創意十足的技術如以海外電話來撥接網路和電話語音轉鳴叫服務 (Speak to Tweet) 等皆有介紹。
在有關網絡的管理的政策方面,麥康瑞也介紹了好幾方面,例如能令網絡繼續平均發展,阻止發達國家或大財團享用大部份頻寬的網路中立性 (Net Neutrality)、管理國際網域名稱 (Domain Name) 美國公司的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組織 (ICANN) 等。書中指出對著作權過份的保護會侵害言論自由,在這方面的法案,重要的包括有美國千禧年著作權法 (DMCA)、保護知識產權法案 (PIPA) 和反仿冒貿易協定 (ACTA)(類似在亞洲這邊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等。
麥康瑞也花了不少篇幅在跨國公司侵犯網絡自由方面,例如思科為中國公安部門提供網絡器材,來建立防火長城。靠行動裝置翻身的蘋果,在應用程式平台卻進行各種侵犯言論自由的審查。臉書和谷歌加 (Google Plus) 在吸引了一批用戶後轉為實名制,危害在言論不開放地區維權人士的安全。微軟和雅虎在中國開展網上服務初時也配合當地的要求,微軟曾刪除維權者的網誌,雅虎更把一位告密者師濤的電郵內容和身份和盤托出,令他身陷牢獄近 9 年。美國國會結果展開調查,雅虎的聯合創始人楊致遠在國會聽證會上公開對師濤家人道歉,雅虎之後也作出賠償。
麥康瑞本身不是理工出身,卻對以上各項技術內容均有深入的了解,又能配合發生在不同國家的實際事例作解說,令讀者可以更立體地認識個別的技術和整體的情況。
自史諾登揭密後,大家對網絡安全的看法有翻天地的改變,這本出版了兩年的書,是否已經過時?我不斷跟進史諾登公開的文件時,面對美國作為一個科技大國,其國家安全局的創意實在令人恐懼,每公開一部份文件就引發一次信任災難。究竟如何可以收拾殘局,重新出發。
在一般介紹新科技的書中,談到展望將來或下一步怎麼辦,很多時也會十分樂觀或輕輕帶過,不過麥康瑞卻過了整個第五部份來解釋,特別是最後的第十四章,充滿了實際可行的建議。史諾登揭密後,臉書和微軟等立刻公佈「資訊公開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提供了上半年美國政府向該公司索取資料的數據。臉書指出約有涉及一萬八千個戶口,只是總用戶的千份之一,大家不用憂慮。之後國家安全局也計劃提供該局偵查的數據。(註1)「資訊公開報告」其實就是第十四章中的其中一個建議。
上述的師濤事件還有下文,書中指出國會要雅虎等網絡公司找出防止再發生侵犯人權的方法。結果雅虎、微軟和谷歌等公司跟多個人權組織、社會責任投資者和學者等,以多邊利害關係人 (Multi-Shakeholder) 的方式組成全球網路倡議 (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其中一項工作就為當上述的公司推出新產品時,會協助公司進行內部的人權風險評鑑 (Human Rights Risk Assessment)。例如雅虎要在越南推出越南文的網誌服務,本來計劃把伺服器放在越南,不過經評鑑後把伺服器轉放在新加坡,以避免越南政府的干預。
全球網路倡議使用的多邊利害關係人方式其實不是無中生有的,而是參考其他公司在實行企業社會責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的做法,如在環境保護和保障勞工權益等方面。上面談到一般介紹新科技的書,不少會把技術新鮮的部份誇大去描寫,以滿足讀者獵奇的心態。不過說得越是新穎,就越難跟現有的參考框架 (Frame of Reference) 接軌,最後無法作一個有多點深度的總結。而麥康瑞卻從不同地方找來有關的理論和資源,例如在政治學就找來民主政治的其中一個源頭-由英王約翰跟貴族在 1215 簽訂的大憲章,其中限制英國國王的權力要在法律之下。因此,現在有權力影響網際網絡的國家和跨國公司,它們的權力也必須接受限制。至於要受什麼的限制,就要看看權力的來源。有別於中國古代帝皇受命於天的系統,美國的立國基礎來自國民的授權,也就是「被治理者的同意 」(Consent of the Governed)。麥康瑞以此為本書命名-「連線者的同意 」(Consent of the Networked),就是網絡的權力必須來自其用戶。
當然現在在網絡中有權者不會自動接受限制,書中多處指出連線者必須像歷代的人民,為自己的權利抗爭,才會得到自由。而最後的第十四章中建議的一個抗爭方向,就是擴大和壯大共有資源。書中起初指網絡是建築在共有資源上,而且是維權的基礎。大家參與自由軟體運動時,就算是檢舉自由軟體內的臭蟲或介紹的文章,也能增長共有資源。有一天可會被維權者使用,成為抗爭的資源。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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