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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專欄 學者的研究成果淪為出版商的生財工具-談學術作品的開放近用

學者的研究成果淪為出版商的生財工具-談學術作品的開放近用

◎ 本篇文章傳達筆者意見,不代表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立場,回覆意見請見部落格原文網址:https://ckhung0.blogspot.com/2011/07/scissci.html

論文刊載在 SCI/SSCI/TSCI/TSSCI 期刊,和放在網路上相比,到底何者的影響力 (impact) 比較大?在這場「封鎖知識對抗釋放知識」的戰爭中,轉而支持圖書館界、支持 Open Access Journals(開放近用期刊)不僅有利於社會,更將有利於學者本身。


學術發表是一個詭異的系統:作者沒有拿到錢,審論文的人沒有拿到錢(他們只是另一群付出免費勞力的學術人員),在某些領域,甚至連期刊編輯也沒有拿到錢,有時候作者甚至還得付錢給出版社。但科學論文的價格卻貴得嚇人。—Greg Maxwell


本校的期刊訂購經費嚴重不足,不僅既有之訂購難以持續,更遑論增訂各學科新出版期刊,從而抑制侷限了本校學術研究競爭力。—每年花 1 億 4,000 萬元訂閱期刊的臺灣大學 


任職於哈佛大學的 24 歲程式設計師 Aaron Swartz 活躍於網路社會運動、開放數位內容、自由軟體界,他在 MIT 校園用程式大量下載學術期刊,被美國總檢察長起訴,並以 1 萬美元交保。有趣的是,這些期刊的著作權擁有者 JSTOR 表示只想確認 Aaron Swartz 並未散佈這些文件,但美國聯邦政府卻執意處理此案,詳見衛報報導Jason Kottke 的部落格報導(含有許多連結),或搜尋「Aaron Swartz JSTOR」。根據 Jason Kottke 針對本事件發表的最新文章,Aaron Swartz 的原意可能不是要解放被封鎖的學術論文,而是要大量分析這些學術論文背後的贊助單位,所以 JSTOR 才會說只要資料不外流就不追究。

不過 Aaron Swartz 被起訴一事,卻惹毛了資訊自由化的倡議人士。幾天之後,31 歲的 Wikimedia 貢獻者 Greg Maxwell 把 18592 篇創作於 1923 年之前,版權已過期的學術期刊上傳到海盜灣供大眾下載,詳見 ars technica 報導,或用「Greg Maxwell」、「18592」、「JSTOR」、「philosophical royal」等關鍵詞的兩兩組合搜尋。Gregory Maxwell 也解釋了他的動機,詳見上一帖我的翻譯

撇開法律、技術、個人欠缺網路禮儀等細節,讓我們把焦距拉遠,問一些根本的問題:這些學術作品原本是誰的智慧?現在又變成了誰的財產?誰是竊賊?誰在促進社會進步?美國政府的作為在協助誰?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從本文的標題和 Greg Maxwell 的言行,您可以知道我們心中的答案。連著作權早已過期的學術論文,使用者都必須委屈地透過海盜灣下載,以免遭到法律騷擾,學術界的現況究竟有多麼不堪?

因為一些「奇妙」的原因,學者心甘情願簽字,將自己論文的著作權讓渡給 JSTOR 之類的期刊出版社,然後公立大學拿著公民繳的稅而私立大學拿著學生繳的學費回過頭來向 JSTOR 購買閱讀論文的有限權利。臺大每年花 1 億 4,000 萬元訂期刊,其中 8,000 萬元靠捐款得來。

繳稅、繳學費,特別是捐款給大學圖書館的公民可能從來沒想過:他們所付出用以採購學術期刊的錢,並非付給論文作者,以產生人人共享的新知;而是用於供養一個限制資訊自由流通的系統。這個系統讓某些學者躲在大學學術城牆內,比外界私人公司有更多機會與資源享用論文,再把生產的知識私有化,轉變為專利。有用的專利可以私相授受;沒有用的專利則收藏起來,變成日後創新者必須避開的專利地雷,不但阻礙創新,還讓公民被迫或自願花錢間接傷害自己。

然而個人直接損失更大的,卻是絕大多數的學術勞工學者,尤其是年輕的一輩。他們為什麼甘願放棄自己的著作權呢?獨尊論文的學術風氣力量強大,足以迫使尚未建立學術地位的年輕學者以升等和生存為重。而且即便不讓渡,學術論文也賣不到錢,留著著作權又有何益?

鮮為人知的是,學者讓渡著作權,甚至同意不在自己的網站上散佈自己的論文,會造成另一個難以量化的深層傷害:降低影響力 (impact)。上網分享文章可以換取注意力,提高 impact;簽字將著作權讓渡給 JSTOR 以換取 SCI/SSCI 點數,可以獲得客觀量化的 factor。面臨兩方衝突時,頂尖卓越大學的優秀學者往往被迫犧牲 impact,搏取 factor;被迫放棄目的,改而追逐手段。我很慶幸這帖部落格文章沒有學術價值,沒有「讓渡著作權以換取刊載在 SCI/SSCI 期刊」的選擇權。要不然連我這麼不屑學術論文的人都會很掙扎:到底我要用學術論文來對社會產生 impact,還是要拿學術論文來累積評鑑用的 factor?

學者們真的無力回應嗎?其實 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 (DOAJ) 及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PLoS) 這兩個計畫存在已久。在臺灣,中研院創用CC計畫、政大圖資系王梅玲教授、輔大圖資系毛慶禎教授清華大學圖書館以及圖書館界的部落格 Lib News 都曾撰文討論開放近用 (open access) 議題。其中一個具體建議是鼓勵學者在投稿至期刊前,先以「機構典藏」的方式公開在網路上,供大眾搜尋文章。可惜本校圖書館在校內推動機構典藏機制時,我感受到一般教授的冷淡甚至不信任。我認為這跟未解釋動機、走火入魔的智慧財產宣導,以及組織文化有關。不過暫時撇開個別學校的案例,在臺灣,如果學術界有大老用行動支持機構典藏,並且願意站出來說幾句話,或許有機會改觀。但是臺灣學術界的大老對這個議題有沒有興趣呢?


那些最有能力改變系統的人—那些論文卓越、期刊因其文章而生輝(而非其人因期刊而生輝)的人—卻也是這個破敗系統下受害最少的人。他們所需的資源都可透過機構取得。又因為期刊仰仗他們,他們大可要求改變標準的出版合約,而不至於因此而影響其學術卓越。其中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大眾要取得這些學術作品有多麼困難,也不知道在大學之外有哪些事情其實原本可以受惠於這些學術作品。—Greg Maxwell


在國際的層次,情況似乎比較樂觀。正好在兩個月前,萊斯大學的資訊安全專家 Dan Wallach 教授在 IEEE 的資安會議上提問道:「我們是否應該揚棄 IEEE 的著作權政策(作者讓渡權力給組織),改採 USENIX 的著作權政策(作者保留著作權後授權組織刊出)。」在場約一百五十人,只有兩人反對,其他人都贊成。Dan Wallach 教授在文中也提到對付不合理讓渡契約的三個常見做法:簽約後照舊上網發表、寄回自行修改過的契約、呼籲學會改變。Dan Wallach 將繼續在 ACM 的會議中提出類似問題,並且呼籲大家在各個場合提出相關問題,廣為散布此質疑,以期改變 IEEE 、ACM 及電機資訊領域的其他學會。

大學學者的智慧,到底是自己的財產或是公眾的財產?這是值得另文討論的問題。但不論如何強辯,「大學教授的智慧是期刊出版社的財產」是個荒謬至極的答案,特別是當這個答案出自大學教授、大學校長乃至學術大老之口。網際網路讓學術期刊出版社失去存在的意義, 或者至少必須大幅縮編。資源有限、採購清單無窮的圖書館界明白:花錢採購學術期刊是一種負擔。但在臺灣「重視數字績效甚於真實價值」的文化之下,秉持「數大便是美」的各大學高層似乎更樂於把這些數字解釋成一種業績。所以從沒聽過哪一位頂尖卓越大學校長或學術大老真心支持所屬學校的圖書館,大聲倡議支持 Open Access。當代臺灣菁英學者的缺乏遠見將成為歷史上不光彩的一頁。

我是說假如歷史文件僥倖未淪為學術期刊出版社之財產的話。

參考連結:
1. 台灣創用CC計畫尋找志工&徵求論文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foss-information/8405-cc
2. 開放近用還需要開放什麼?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free-culture/8187-2010-11-18-09-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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