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公司最近寫了一個Java library,長官考慮要將它Open Source,主要的需求如下
- Open之後,仍希望用戶可以持續回饋給我們,而不是自己拿去enhance,卻不跟我們說
- 考慮使用Dual License,假如用戶欲將之商業用途,不想open,此時我們打算跟用戶收取一定費用
- 如用戶需要我們提供服務,也是會另外收取一定費用
在貴網站爬了文之後,發現使用GPL v3或是LGPL v3,似乎是比較符合長官需求的
但我們的library使用了兩個Apache License 2.0 授權的軟體元件(是我們主要功能的一部分)
所以我的問題如下...
- 就此討論中得知,GPL和Apache授權並不相容,所以除了要將它們全部重寫之外,唯一的方法是不是只剩下跟此兩個軟體元件的copyright owner要求重新授權?
- 還是說除了GPL類型之相關授權之外,您還有其它建議可以提供的呢?
- 假如最終我們授權的部分確定了,之後需要跑什麼流程嗎(both opensource and commercial)?
我是第一次來到貴討論區發問,如有什麼不週到的地方請跟我說,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