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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L 與 AFL:特質完全相反的雙生條款(下)

【OSL-3.0 與 AFL-3.0 孿生關係的異與同】

與 OSL 雙生的是 AFL 授權條款。之所以稱這兩份授權條款為雙胞胎,是因為 OSL 與 AFL 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但是主宰這兩份條款最重要的關鍵特性卻截然不同:以 OSL-3.0 為例,其授權特性為類同 GPL-2.0、GPL-3.0 一般的 Copyleft 授權條款,使用者必須要繼續適用 OSL-3.0 的遊戲規則,來散布 OSL-3.0 授權程式及其後續的衍生著作;AFL-3.0 卻是如同 BSD 類別的授權條款一般,在後續散布的授權選擇方面並沒有任何拘束性,就算使用者選擇將 AFL-3.0 授權程式或其衍生著作的程式源碼 (Source Code) 封閉起來,改以收取軟體授權金 (Royalty) 的方式來進行再散布也是可以的(註三)。

讓這兩份雙生條款擁有如此相反特質的規定內容其實只有一項:OSL-3.0 與 AFL-3.0 的第 1 條第 c 款。OSL-3.0 此條敘明其「授權拘束性 (License Inheritance)」,然而 AFL-3.0 在此條卻是規定,AFL-3.0 程式的散布者有權為該程式及其衍生作品,選擇任何的其他授權方式,只要這個新訂的授權方式不要與原來 AFL-3.0 規定的其他義務性條件產生衝突就好了 (under any license of your choice that does not contradic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including Licensor’s reserved rights and remedies, in this Academic Free License;)。而因為兩份條款的內容,僅在第 1 條第 c 款的地方有所差異,所以本文上述所有對於 OSL-3.0 的說明,也可以依樣直接套用在 AFL-3.0 上,只是使用者在取得與再散布 AFL-3.0 程式的時候,擁有很大的授權方式決定權。

【OSL-3.0 與 AFL-3.0 於授權拘束向性上的定位與落點】

所以、若是以「授權拘束性寬嚴程度」來套用自由開源軟體三大分類的概念(註四),將 GPL 類別、BSD 類別與 MPL 類別當作是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三種代表典型:GPL類別 與 BSD 類別分別位於極端兩邊的端點,MPL 及其他類別的授權方式居中,然後用這樣的抽象概念來說明 OSL-3.0 與 AFL-3.0 所處位置的話,OSL-3.0 可以放在 GPL 類別與 MPL 類別中間,AFL-3.0 則是在 BSD 類別與 MPL 類別中間。

GPL                         MPL                        BSD
  +-------------+-------------+-------------+-------------+
             OSL-3.0                     AFL-3.0

從編寫結構來說,OSL-3.0/APL-3.0 並非直接對照於 GPL 或是 BSD 系列授權條款來進行撰寫,而是以較為中庸的 MPL-1.1 授權條款為比照對象,MPL-1.1 是一份結構嚴謹、但用詞較為艱深的授權條款,因為其原始撰寫目的是 Mozilla Foundation 為其轄下專案量身訂作的條款(註五),即使完備、但不見得適用於大多數的其他專案。OSL-3.0 就授權特性上,擷取了 MPL-1.1 的重點精華,亦同時搭配 GPL系列條款 Copyleft 的特性,但經過通盤修飾,最後以簡明的文字呈現出來。所以對於認同 Copyleft 理念的程式開發者來說,OSL-3.0 是 GPL 授權條款之外另一項很好的選擇;而 AFL-3.0 也具有 MPL-1.1 結構嚴謹的優點,但同樣經過通盤修飾並以簡明的文字風格來呈現內容,並且搭配上 BSD 類別不限制使用者選擇後續授權方式的特色,因此可以說是除了 BSD 條款以外,另一項特性相近、但規範內容更為詳細清楚的可替代選擇。

在一片望去渺渺茫茫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中,GPL、BSD 與 MPL 等明星授權條款顯得鶴立雞群,不過除了這些之外,其實也有像 OSL-3.0 與 AFL-3.0 這樣小巧細緻的授權條款,其雖然雖不像 MPL-1.1 這類由特定基金會或商業公司撰寫的條款般架構龐大嚴謹,也不似 GPL 或 BSD 系列條款有著獨特鮮明、易於辨識的強烈訴求,但是這兩份條款的文字簡明,再加上內容頗具彈性,因此對於大多數的自由開源軟體專案來說,OSL-3.0 與 AFL-3.0 這一對雙生條款,也非常適合使用者採用,可說提供了著名條款以外兩個相當好的額外選項。


註三:GPL 相關的介紹可參見,葛冬梅,讓人既愛又頭痛的 GNU GPL:https://www.openfoundry.org/tw/legal-column-list/525--gnugpl,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 33 期;BSD 相關的介紹可參見,葛冬梅,簡單、開放、幾無限制的 BSD License:https://www.openfoundry.org/tw/legal-column-list/524--bsd,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 46 期。

註四:自由開源軟體授權三大分類的方式,可參見,葛冬梅,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三分法:https://www.openfoundry.org/tw/legal-column-list/105-2010-07-15-10-42-58,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 72 期。

註五:MPL 相關的介紹可參見,葛冬梅,從封閉到開放的副產品-MPL:https://www.openfoundry.org/tw/legal-column-list/517-mpl,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 4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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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AFL,   MPL,   OSL,  
分類: 法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