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O4114o,
原則上,開發並銷售Java的應用程式,並不需要像昇陽公司來註冊,不過在為應用程式命名以及相關的說明文件,要避免讓人產生誤會,誤以為應用程式是 Java 或是昇陽公司所開發的系列產品等等的狀況。
商標代表商業公司的商譽,因此任何有損公司商譽的行為都有可能會侵害到一家公司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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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我自己用 Java 隨意開發一個應用程式,並將這個應用程式命名為 "Java2",這樣的名稱很容易讓人誤以為,這是昇陽公司另外開發的新產品,而因為我所釋出的 Java2 是 beta 版,還有許多的臭蟲待除去,當別人將這個 bata 版拿去使用、遭遇問題的時後,就會誤以為昇陽的產品品質下降了,因此開始對昇陽有不好的印象。所以為應用程式命名時,要避免名稱讓人產生上述的誤會,否則就是侵害昇陽所擁有的 Java 商標權。
例2:
我將應用程式命名為 "JApp2",然後拿去販售,這樣的名稱雖然不會讓人產生誤會,但是在說明文件中卻有下列的描述:
「JApp2 是 Java 的應用程式,其中包含有 JVM,JVM 是一個穩定、具有完整功能的虛擬機器,重要的功能與特性有....,JVM 讓 JApp2 的運作更為穩定、順暢...」
這樣的描述是透過 JVM 來間接廣告 JApp2,讓人因為信任 JVM 而認為 JApp2 也是個品質優異的程式進而購買 JApp2,但是因為 JApp2 品質其實並不穩定,客戶購買回去執行時,電腦中資料因而毀損,這會讓客戶間接對於 JVM 的品質產生懷疑。因此在說明文件中的用詞也應該要避免讓人產生誤會與混淆,而是改採單純描述的句法、避免廣告的嫌疑,例如上述說明文件若是改為下列的句子,就不會讓人混淆:
「JApp2 是 Java 的應用程式,其中包含有 JVM 虛擬機器。JApp2 是一套品質優異、值得信賴的系統,可以提升您工作上的效率 ...」
例3:
承接例2,程式名稱與說明文件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在產品說明網頁與包裝上將 Java 的商標 logo,這樣也有透過 Java 間接廣告的嫌疑,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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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的三個情況,都建議必須要跟昇陽公司接洽,取得商標授權才不會產生商標侵權的爭議,否則就要避免上述三種狀況的發生。因此單純地利用 Java 開發商業販售的 AP,而您在程式名稱、說明文件的描述與包裝上沒有什麼讓人誤會之處的話,並不會有什麼商標授權的問題產生。
又或者您可以與昇陽公司接觸、詢問,確認您的狀況是否不會侵權或者是必須取得授權,這樣是最保險的。
以上是概略的回覆,更進一步的資訊,建議您可以參考昇陽公司網站上的商標授權政策說明內容,其中有很詳細的解說:
www.sun.com/policies/trademarks/
葛冬梅 Florence Ko